第七十七章 小把戏_艳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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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七章 小把戏

  小年夜的前一天,洪双喜不负众望,来看她了。

  能在老板的眼皮子底下找到间隙来看老板的女人,光冲这句话的拗口程度来看,难度就不是一般的大。

  洪双喜每次来都有感叹,不过多半都不是往好了叹。

  多日不见,她的变化有点明显,而且是明显在表面,相比起之前,她的脾气是肉眼见的暴躁了,往往生起气来就是浑身炸毛一般地暴起,细看是着实的不动人。

  不过他眼光独到,觉得这样也好,视觉上更丰富,更有种神经质的美丽。

  快过年了,再是不学好的人也知道要图个喜庆,王佩珑就又穿了生日时做的那件衣裳,明明刚做没多久,穿起来却是又大了一点,从上到下都是风一吹能吹飘的那种纤细,跟个破了口的布袋子一样,什么贴身的物件都能往袋子里藏。

  衣裳没穿出本来的效果,玲珑的曲线更是大打折扣,王佩珑很担心这样不好看,整个一天有事没事就往镜子跟前跑,都快照魔怔了。

  洪双喜在门口站了多久,她就照了多久,镜子里明明已经出现两个人,她偏要装看不见,就好像存心报复一样,谁叫他之前总在装傻,像她这样的大美人,一个媚眼抛出去多金贵啊,感情遇上个不通人情的傻子,全都白抛了!

  王佩珑心里对丑鬼是有气的,可没有咋咋呼呼地把气顶上脑袋,只一个人对着镜子摆出惯用的姿态,似乎是将小小的卧室当成戏剧的舞台,她知道自己是好久都没唱戏了,所以总是有意无意,要重温一下这种感觉。

  抚了一下头发,本来还想接着捋一捋,不过短发不比长发,妩媚的程度早就大打折扣,所以她抛弃妩媚,如今就只剩两只眼睛冷冰冰,笔直朝镜中的第二人那里看去:“胆子挺大啊,当外面人都死光啦?真不怕我一句话嚷出去,万显山叫人打死你啊?”

  洪双喜默默摇头,显然是不怕死,只说:“老板在外面摆酒,出面去替卢公子和黄老板调停,我只是提前一步回来,替他拿点东西。”

  王佩珑哦了一声,随即侧过身,捏住旗袍的布料稍稍一拽,就看自己那一截腰果真是细,细的简直不堪一握,非常具有柔弱之美。

  她是照不够,一定要照了又照,随口道:“姓万的事情真多,动不动就出去吃饭,有饭局也就算了,搞什么还一定要我跟着去,出门一趟累都累死了......”

  其实说是瘦,可正经的曲线还是有,并且是大大的有,洪双喜呼吸一沉,别的根本看不见,眼中就只有她那身前,还有身后。

  洪双喜不承认他是看迷了眼,无意识地喉结滚动了一下,他没忍住咽下一口唾沫,脑子似清明似迷蒙,不懂她在玩什么把戏。

  这种把戏,似乎很早以前他就见识过,所以他知道,自己马上便要陷进一场刚刚开幕的戏曲,戏台上的一切既是憧憬,也是未知。

  王佩珑时刻瞧着镜中人的表情,在半身镜前看够了,便转过身来,下令逐客:“行了你可以出去了,我就想单独地试两件衣服,这眼看着都要过年了,真是.......你记得跟你老板提一句,叫他把凤和祥的老张找过来,我的衣服都是找他做的,别人做的不合尺寸,看见没,几天不穿就做大了,已经不合身了!”

  洪双喜应了一声,可是不退反进,朝前一探,差一分一厘就要碰到那截纤弱的腰线,看样子是想实际地触碰一下,想验证这场梦是不是马上就要开始,如果她还有别的手段,坏一点激进一点也没关系。

  既然有,那就都使出来吧,他愿意看。

  趁他出神,王佩珑偷偷瞥过去一眼,就想丑鬼果然也是男人,也不能免俗,给点阳光就灿烂的货色有什么了不起的,难怪万显山动不动就要教训他,一定是看他这人本身就心术不正,不教训不行。

  她在特殊时期从不无故发脾气,行为举止都很端得住,只在心里鄙夷,行动上更是没有任何反抗,只在那手刚要摸到自己的时候下意识想要避让——万幸,她都还没让呢,门外的声音便相当的不合时宜,传来的第一秒,便把这份即将触-手的暧-昧给打破了。

  王佩珑一听见敲门,一把就将丑鬼的手拍开,心说幸好没让他真的碰到自己,他刚才那眼神可真是太恶心了,都不是正经看人的那种眼睛,都恨不得把她给生吞活嚼了!

  “哎呀,什么事啊?”

  她开门,马上就换上一副很惊讶的表情,看着门口的小男仆。

  小仆人果然是很敬业的,男主人一不在,他不光兼职跑腿,连门房的工作都代替了,这时就说道:“小姐,刚才外边来电话,老爷说要你打扮一下,赶紧去一趟呢......”

  王佩珑如今身体不好,最是厌烦这些应酬交际的,从前唱戏也就算了,一听到万显山又想拿她当个配件挂在身上显摆,就表现的一万个不愿意,眉毛一竖,说道:“上次卢公馆我就不想去,这次怎么又来了?”

  小男仆受过着意的训练和教导,还挺执着,不过眼看房里还站着一尊疤面凶神,那声音就免不了又轻了两个度,轻声道:“小姐还是去一趟吧,老爷说不去的话,回来指不定又要闷起来养病了。”

  前言不搭后语的,去不去赴宴和生病有屁的关系,然而在场的人都知道这是威胁,洪双喜不声不响,听转达复述的措辞,的确是老板的口气,只是他谨慎惯了,依旧有些起疑,这个时间点门房偷懒倒是有可能,不过也太巧了一点,他一不在老板的电话就来,正好他又是回来取一份合同和公章,那老板为什么不把这两件事一起吩咐了,也省得别人跑过来传话,又是多跑一趟。

  思及此,他便想出去确认一下,可王佩珑却跟他犟上了,以柔克刚的,总是不肯叫他顺顺利利地走出这个门,甚至不经意地又飞了个眼风,直接伸手叫他留:“这么冷的天,我防风的大衣都没有,你帮我一起找找.......啊!原来就放在这里啊,那感情好,穿上就能走了!”

  洪双喜没有办法,明明有无数个机会能出去跟老板确认,可他的眼睛看的眼花缭乱,说不清道不明,或许是觉得有趣,或许只是不想,他步下迟疑,就是走不开。

  女人打扮起来是很要命的,口红香膏配饰,没半个小时打底不能完,他被指挥这个指挥那个,王佩珑连穿什么鞋子都要伸出一只胳膊搭着他,所有来自她的馨香都是围绕他的,遇到普通男人必定会被迷昏头,从而跌进她的陷阱。

  他不普通,他也能走,可他不想走。

  云里雾里地看她梳妆完毕,洪双喜也还没摸清她的路数是什么,更不要讲发现什么破绽,破绽就是她太磨蹭,翻出的首饰有一个算一个全部都不成套——光是不成套这一点就够她埋怨好久,够他烦的了。

  王佩珑忙的口干舌燥,穿戴的期间还支使他这个帮会二把手去给她倒水,洪双喜一向都很好说话,依言拿好杯子递给她,这时才记起自己回来是要拿印章的,便转身前往书房。

  拉开大书桌左边起第二个抽屉,他找到了老板的东西。

  至于最底下的那一层,他干脆就没去动,因为知道锁住了,硬拉也拉不开。

  可是这样没什么意义,该知道的他也都知道了,不差这点。

  万显山的文-件和手账不光他有,他也有。

  所有生意上的关窍和流程,洪双喜都照着原样偷偷描下来,哪怕他认的字有限,他都要偷,都要描。

  这件事情做得很好,堪称掩人耳目不漏痕迹,洪双喜掩上抽屉,丝毫不觉得自己是拾人牙慧,就想人果然是要分三六九等的,老板已然是从下等越为了上等,可惜他不一样,他是天生的该做小人,既会讨巧又有机变——即便翻身做主了,也并不会变成伟人。

  他从前当跟班的时候,就很淡然,现在心中装了许多见不得人的心思,似乎除了淡然也别无他法。他就是这样的,有的人能用美貌做武器,有的人沉默,沉默的同时也能将自身的丑陋善加利用,他觉得这样的想法很正确,一个美一个丑,等有朝一日他发达了,美丑就不会成为问题,他和她一定是最相配的。

  洪双喜拿完东西,不打算多逗留,准备出去,出去前他额外往桌子后面的书架上看了一下,发现上面搁着的一套书放的有点歪——其实也不算很歪,可凭直觉上看,它就是歪了。

  还是出于直觉,他打算伸手去摆正,此时的动作完全可以自行放慢,当成幻灯片来放着看。

  放到最后,结果当然也是喜人的——他的手没碰上去,在快要碰到之际,直接被拦停了。

  “喂!”

  外面有人在喊他。

  洪双喜一回头,书房外,过道边,佳人亭亭玉立,面上零星残留下的憔悴,再搭上艳妆,诡魅之中也有动人。

  瞧她这样,显然是打扮好了。

  天冷,王佩珑描眉打鬓是正常,穿绸裹缎也是正常,唯独绸缎外边,她用皮草和大衣把自个包的格外严实,脖子上还额外围了一圈狐狸毛,愈发把她的脸衬的小,小得几乎掩进白色的毛皮里,只露出一张红彤彤的樱桃嘴,别的一概看不见。

  那嘴真是好嘴,太薄了显得刻薄,太厚又很肥笨,她这样就正好,亲人很合适,被人亲也很合适。

  洪双喜有点发愣,专注去看那张嘴,那张嘴又动了。

  “你这人慢是慢的嘞,车子都在外面等半天了。”

  王佩珑说完,看都不看他,满脸都是坦坦荡荡,转身就往楼下走:“先跟你说好,我可不和你坐一辆车,免得被那位看见了,他疑心病一犯,咱们都是吃不了兜着走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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