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页_失恋太长+番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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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页

  他们在一起快十二年了,是不是许怀星开始觉得,他为向初做的太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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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向初第一次见到许怀星,是在高三上学期的分班考试。

  那是2008年的八月,暑气未散,气温依旧在三十七度左右,不上不下。

  向初穿着长袖长裤,衬衫扣子一丝不苟地扣到最上面一颗,他身上没有一点十七岁少年该有的热烈和朝气,不愿意和人交流,讨厌皮肤裸露在空气中的感觉,于是用层层包裹的方式给自己造了一个简易的茧。

  数学考试开始前五分钟,风扇在头顶小幅度地转动,向初望着黑板走神,鼻尖上噙着一层细细的汗珠。

  一个穿着球衣的男生出现在教室门口,汗涔涔的,额头上带着黑色发带,帅气又张扬,他确认了考场号,抱着篮球走进教室,在唯一一个空位上坐下,也就是向初后面。

  从前往后传卷子的时候,向初的指尖碰到了那个男生的掌心,下意识缩回手,却被轻轻攥住了。

  许怀星身体前倾,小声说:“同学,给我抄抄你的选择题答案呗,考完了请你喝可乐。”

  向初没理他,答完卷子就趴在桌子上睡觉,无视身后男生戳他后背的小动作。

  但是考试结束,那个男生却在走廊上拦住了他,给了他一瓶可乐,冰的。

  向初不解地看向他,那个男生笑着说:“我视力很好的,你睡觉的时候没压好卷子,我都能看见。”

  很快,分班结果出来了,他和许怀星成了前后桌。

  许怀星动不动就踢他凳子,缠着他讲题,向初被闹得烦了,转过头,在草稿纸上给他写运算步骤,却从来不和他对视。

  许怀星撑着下巴,他没有看向初写的计算步骤,而是在看向初,看他伸出袖口的细白手腕,看他右手中指上的茧,看他小巧的耳垂,看他压在眼镜下面的秀直鼻梁,看他念公式时小幅度张合的嘴唇。

  他觉得向初是他见过最好看的人。

  他喜欢向初。

  他说:“向初,你的手真好看。”

  又说:“别的地方也好看,哪里都好看。”

  向初不知道许怀星为什么要对他这么殷勤,他不合群,体育课也是坐在树荫下看书,但许怀星每次打完篮球都会跑过来坐在他身边,递给他一瓶冰可乐。

  那时候他尤其痴迷于晦涩的情诗,比如聂鲁达的诗集,《二十首情诗和一首绝望的歌》。

  许怀星非要和他一起看,靠得很近,在他耳边蹩脚地念情诗,四周的空气都热烫起来。

  “有时候我在清晨醒来

  我的灵魂甚至还是湿的

  远远的海洋鸣响发出回声

  这是一个港口我在这里爱你。”

  向初厌恶一切肢体接触,本能抗拒和人交流,他只想缩在自己的壳里。

  但他没有拒绝许怀星的靠近,也没有拒绝许怀星给他的可乐,他喜欢可乐,喜欢气泡爆开的瞬间,那是他单调乏味青春期里唯一的惊喜。

  有一天晚自习结束,许怀星跟着向初上了21路公交,坐在向初后面一排,塞给他一只耳机,耳机里在播放五月天的新歌《如烟》。

  一曲完毕,许怀星说:“如果下次月考,我能考进年级前十,你就答应和我谈恋爱,怎么样?”

  许怀星是向初见过最聪明的人,只用了两个月,就能把成绩从中下游提到年级第五,总分刚好比他少两分,就像是故意的。

  许怀星站在年级大榜前,笑容那样明亮,仿佛周身都是光芒,他说:“向初同学,你是不是要兑现承诺了?”

  向初才意识到,他是掉进许怀星布下的陷阱了,但他好像输的心甘情愿,如果许怀星会在下面稳稳接住他的话。

  十七岁的恋爱,是滚烫的温度,是没有尽头的热烈。

  他们在漆黑的操场上偷偷牵手,在教学楼的天台上接吻,在狭小的厕所隔间里做爱。

  许怀星把体温分给他,把勇气借给他,把少年干净的气息渡给他,这些都让向初第一次感觉到,自己是真真切切活着的。

  高考结束那天,许怀星拉着他,从同学聚会上溜出来,骑单车带他去海边,那时候没有智能手机,没有高德地图导航,他们半夜找不到回来的路,索性在海边过了一夜。

  向初永远记得咸腥海风扑在脸上的刺痛感,记得许怀星湿漉漉的掌心,记得许怀星在他耳边说:“小初,我爱你。”

  报志愿的那张表,许怀星从头到尾抄了一遍向初的,向初问他为什么,他说:“因为你是海绵宝宝,我是派大星,我们要一辈子在一起。”

  向初摇头,“海绵宝宝每天都很开心,可我不是,我一点也不像他。”

  许怀星握着他的手,吻他侧脸,“所以我来了呀,我会让小初变成世界上最幸福的人。”

  那时向初以为,许怀星,是怀揣着星星的小王子,他来到他身边,带给他救赎与爱,带给他鲜活与真实。

  小王子是他缺失的信仰,是雾里的白鸽,拼命为他的生命寻找意义,真诚地拉住他摇摇欲坠的心,从此他再也不用在黑暗中独自行走。

  可是时间是贼,偷走了他的小王子,偷走了他的童话,他的信仰。

  十七岁的那一年,许怀星在21路公交车上给他听了一首歌,歌里唱道:“十七岁的那年,吻过他的脸,就以为和他能永远。”

  二十八岁的这一年,冬天那么长,可是失恋更长。

  向初病了,他吃了很多药,但他知道,他再也不会好了。

  他又听了很多遍《如烟》,却只记住一句歌词:是我来自漆黑,而又回归漆黑。

  第2章

  他只想快点下班,回家涂上指甲油,缩进他的壳里。

  这一场大病,让向初足足高烧了十天,每天都在乱吃药,竟也奇迹般地痊愈了,他觉得有些遗憾,本来以为这次就能顺利死掉的。

  向初结束病假,回到研究所上班那天,刚好赶上平安夜。

  他的工位上有一个包装精美的苹果,不止是他,每个人的桌上都有。

  但只有向初的那一个是红色的包装纸,点缀着香槟金色的碎屑,这让他心情愉悦,决定把苹果带回家,摆在客厅的窗台上。

  他已经戒不掉对红色的执念了。

  下午,整个科研组都被叫到会议室开会,向初习惯性地坐在了最角落的位置。

  过了一会儿,一个文质彬彬的男人走了进来,西装革履,身形挺拔,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,看上去三十出头。

  “你们好,我是谢时君,C大电子信息专业的老师,各位应该也都大致了解了,接下来这个项目需要贵研究所的资源和技术支持,我在这里先向各位致谢。”

  谢时君鞠了一躬,紧接着开始介绍项目的情况。

  他是C大最年轻的正职教授,虽然近几年将工作重心放在科研方面,但还是更喜欢在阶梯教室里讲课,用粉笔写板书,和学生近距离相处。

  谢时君讲的投入,潜意识里以为还是在学校讲课,翻到最后一页PPT时,下意识问:“各位同学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吗?”

  抬头对上讶异的目光,谢时君反应过来,笑着道歉:“实在不好意思,在学校讲课习惯了,一时糊涂了,希望各位不要介意。”

  对于谢时君所介绍的项目,周围的同事都是一副了然于心的样子,只有向初十天没来上班,是第一次听说这码事。

  向初的第一反应是抗拒,平日里,哪怕身边出现一个新面孔,都会让他万分不自在,更何况研究所一向重视和高校的人才对接,合作项目,就意味着组里的所有人都要参与交流讨论,意味着他不得不从他的壳子里走出来,单是想想都觉得疲惫。

  旁边的同事阮愉见他在走神,低声问:“欸,向初,你是C大毕业的吧,你认识谢老师吗?”

  向初抬头看了一眼还在侃侃而谈的男人,突然一阵没由来的厌恶,很快又低下头,冷冷地说:“没有,我没听说过。”

  C大,是他和许怀星的母校,本科加上硕士,向初在那里度过了整整七年,可是他拼命回想,却发现自己竟然想不起来任何一个同学、任何一位老师的样子。

  但他分明记得十八岁的许怀星,十九岁的许怀星,二十岁的许怀星……

  他记得许怀星穿着迷彩服走在队列最前面,记得许怀星穿着情侣卫衣和他一起上课,记得许怀星穿着正装参加国奖答辩,记得许怀星的每一个样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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